村屋發展商將天然河道改成五條水渠(紅框),其餘位置則以石屎填充,打造成貫穿兩排村屋的通道。(黃雲慶攝)

投訴

擅改河道釀水浸 村屋發展霸官地

2012年10月25日 ~~ 第1181期 香港《壹周刊》

西貢黃竹灣村有人為方便居民出入,擅自將天然河道改建成私家路,聲稱只是美化環境。專家警告,擅改河道會增加附近村屋水浸危機,多個政府部門雖已知悉事件,但遲遲未有執法行動。

讀者劉小姐是黃竹灣村原居民,她指,近年該區大興土木,村內本來有一條小河,多年前政府已在小河旁豎立「政府土地」標示,阻止村屋發展入侵該處,惟今年六月,劉小姐卻發現河面竟已被鋪上石屎,改建為村屋私家路,並將原來的河水引入喉管,置於石屎路之下。
劉小姐不滿有人破壞原始河道兼佔用官地,遂向地政處、渠務署、環保署等多個部門投訴,各部門曾先後到場視察及進行各樣測試,當中渠務署向劉小姐證實上述河道被違法改動,更指新喉管流量較原本的河道小,遇上豪雨未必及時疏導雨水,會增加水浸風險,事件會交由地政處跟進。惟地政處卻向她表示,因無人承認改動工程,所以未能將肇事者繩之於法,至今亦未將天然河道還原。


四年前石屎路仍為一條小河,只是河面長滿雜草,旁邊豎立「政府公地」標示。(投訴人提供照片)




投訴人指向記者解釋事件、自稱為地盤工人的男子,其實是工程項目老闆黃國華。(黃雲慶攝)

跟進 曾釀水浸


記者到黃竹灣村了解,發現天然河道中游位置被鋪上石屎,闊度足以讓車輛駛過。石屎下鋪了三小兩大共五條水渠,連接上、下游,工人正忙於為兩列全新落成的村屋裝修。
記者走進地盤向工人表示想找工程負責人黃國華,其間一名男子喝止記者進入地盤範圍,但身旁工人卻向記者表示︰「呢個咪係我哋老闆囉!」惟該男子否認,聲稱只是地盤工人,又表示鋪石屎路只是「美化環境」。對於被指違法改動河道及霸佔官地,他竟表示:「我哋啲石屎板揭得開,無咩問題啫!」但他承認加建石屎路後曾引起水浸「浸晒入屋」,以致要再翻新村屋。


背山面海的黃竹灣村屋項目涉及十一間村屋,目前仍有業權糾紛未解決。(黃雲慶攝)


渠務處的回覆表明,天然河道被改動,令水浸風險提高。

專家話 一落雨大件事


蘇耀坤指改建河道須計算原河道流量以決定引水渠的大小,否則隨時令河水泛濫。(《蘋果日報》圖片)

關注新界河道改建問題的綠色力量科學及自然護理總監鄭睦奇指,將天然河道改成暗渠既危險亦違法:「香港市民對河道警惕性比較低,其實兩邊嘅村屋起得咁貼近條河係好危險,平時可能見條河咁細唔會有咩事,但其實一落雨,水位會升高得好勁,改咗條河之後去水可能更慢,水浸起上嚟係好危險。而且香港嘅天然河道都係官地,做咗改動變成村屋私家通道就係霸官地犯法。」
土木及結構工程師蘇耀坤則指類似上述的河道工程須計算原本河道流量,包括要計算原來河道的面積,再決定引水渠的大小,方可保證有效疏導河水,否則隨時會釀成水浸。 

回應 鬼祟迴避


記者曾三次以電話聯絡黃國華,他堅稱沒有與記者見過面,更以電話接收不良為由,叫記者再以其他電話致電,但之後再無接聽電話。
渠務署回覆指,有關天然河道被覆蓋後,其排洪能力已受到影響,增加鄰近地方的水浸風險。地政處回覆指,已飭令佔用人停止佔用政府土地,又指河道填塞情況仍未改善,將會聯同渠務署清理河道填塞物。
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任何人不合法佔用未批租土地,且在無合理辯解下佔用該土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陳凱敏)

壹判官


違法霸佔官地兼非法改動河道,後果可以好嚴重,執法當局應盡快處理!
評分:劣劣劣
(五個劣為最嚴重)

村屋項目涉官非


法庭文件顯示,黃國華於○五年一月拉攏健超投資有限公司合作,協議列明由黃代表該黃竹灣地段的十多名業權人與健超發展村屋項目,而黃負責處理建造連接公家路的路段,方便居民日後出入。及後黃指健超要向十多名業權人支付共二百二十萬元才能建路,此時健超卻發現黃於該地段有業權,雙方糾紛始起。
○八年,地政總署要求他們以補地價方式解決村屋項目無公家路連接的問題,黃與健超卻無法就雙方該支付的比例達成共識,雙方再起衝突,更要訴諸法庭處理。現時上述地段仍有其他業權糾紛,尚待法庭處理。

壹路監察


本刊上期報導,讀者莫先生在泳池使用新購買的 Xperia acro S手機後,入水失靈。 Sony發言人回覆指,就莫先生的個案,經測試後手機並無入水,證明手機防水並無問題。發言人指, Xperia acro S通過業界標準之 IP認證,代表防水效能適用於深至一米的一般清水以及最多長達 30分鐘,並要確保所有連接器蓋掩必須穩妥地蓋好,適合日常生活防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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