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官立小學一名前體育老師,入夜後變身「魔鬼教師」,藉補習親近曾在他任教小學就讀的 13歲女學生。他以救世主自居,逼女生做性奴逾兩年,不但奪去女生貞操,更拍下大批裸照及「四級」性交片段珍藏。他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非法性交及製造兒童色情物品等 13項罪名,法官賴磐德昨斥被告性觀念扭曲,壓抑女童自然成長,令她感到自責、驚恐,罪行醜惡,重判他入獄六年。辯方求情指, 33歲被告鍾 頴國自 2006年患焦慮症,雖然心理報告指他重犯機會屬中等至高度,但他不同意。他表示去年 9月與現年 15歲的涉案女生 X關係結束後,與成年女子拍拖至今,相信不會再犯。補習為名 奪去女生貞操 放大圖片
鍾頴國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六年。

鍾 頴國昨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六年。

法官判案時說,被告身為教師,一定知道性侵犯受託管兒童的嚴重性, X母對他信任有加,他卻以補習為名性侵犯其女兒;女生僅 13歲便被迫提供手淫、口交及性交服務,不但被奪貞操,被告更以救世主自居,支配及操控 X,壓抑了她的自然成長,顯出罪行的醜惡及嚴重性。法官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的性觀念扭曲,不斷操控女生,在這段不尋常的關係中自欺欺人;雖然他有悔意,對罪行卻無深切的反思,如他不認罪,刑期一定達雙位數字。

查女生 Y案 發現 X裸照

被告鍾 頴國原涉一宗性侵犯現年 12歲女生 Y案,後因 Y事後精神受創,控方才撤銷該控罪。警方調查 Y案時,在被告與女友的同居寓所,從被告的電腦中發現大批 X的裸照,揭發本案。 X曾是被告學生,升中後其母請被告替她做私人補習。被告答應,兼不收分文,每周抽三至四個夜晚,到 X的屯門公屋住所替他補習。補習由 07年 9月開始,初時被告只愛撫當時年僅 13歲的 X,並叫她手淫、口交。至同年平安夜,被告首度與 X性交。完事後,他更若無其事,與 X母閒談幾句才施施然離開。

怕母傷心 女生啞忍兩年

此後,被告多次勉強 X共拍下 605張裸照及兩段共長 25分 5秒的淫片。被告於片中以救世主自居,不停呼喝 X,大聲高喊「世界上只有邊個救到你呀」及「你屬於邊個 o架」等口號,逼她高呼他的名字。他又仿效「四級」色情電影,擠弄其乳頭及掌摑她。她雖不願意,亦從無視被告為男友,但她為怕母親傷心,只是啞忍。性侵犯事件至去年 6月始結束。教育局早前公佈, 2006年 1月至今年 5月,共有 35宗在職教師涉性罪行被控,其中 16宗被定罪,教育團體促請當局向校方提供干犯性罪行的教師名單,供學校聘請教師時作參考,避免誤聘有性罪行案底的教師。教協副會長張文光建議政府修例,對性侵犯兒童的教師加重懲處,並要求終身吊銷有關教師資格。案件編號: HCCC180/10


魔鬼教師鍾 頴國逼 13歲女生做性奴兩年,法官指被告以救世主姿態操控女生,罪行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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