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方說,匯控(5)截至2010年6月的中期報告真的不知所謂。所有獲利、虧損、重估等跟銀行業務無關的賬目都被放進了報表,根本不可能分析。在這情況下,我們還能放心購入它的股票嗎?
也許美國有關條例將會要求銀行,將商業、零售銀行業務、和其他投機性較重的業務如衍生工具交易、外匯交易、期貨交易等分開。也就是說、當年在美國大蕭條後實施、為保障投資者而設的《1933年銀行法》將會重現。
我要跟持有亞洲和海外銀行股的投資者呼籲:曾經在西方發生的,在亞洲也大可以發生。千萬不要認為這是不可能的。當一家銀行開始成熟後,就越來越難從平常的銀行業務中獲利,因此必然會想別的辦法去維持增長。
交易帶來交易,進而帶來利潤,進而引起貪念,最後導致損失。這可錯不了。亞洲的銀行都是由個人和委員會所管理的,因此其決定也不一定完全正確。實際上,成熟的銀行會更傾向承受高風險和放款借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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