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蓋茨( Bill Gates)共同創立微軟的保羅艾倫( Paul Allen),向蘋果公司、搜尋器一哥 Google、社交網站 facebook等 11間知名企業宣戰,控告他們侵犯他擁有的互聯網科技專利權,要求索償。保羅艾倫旗下的公司 Interval Licensing,前日(周五)表示,已入稟西雅圖地方法院,控告 11間公司侵犯四項專利。被告的公司除了蘋果、 Google和 facebook,還有短片網站 YouTube、搜尋網站雅虎( Yahoo)、拍賣網站 eBay、網絡服務公司 AOL、辦公室用品公司 Staples等。不過,微軟不在控告名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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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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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克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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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盜用訊息提示技術

案情指,被盜用的技術,包括提醒網民他們可能有興趣的同類文章或短片,和訊息提示技術等。這些技術並非保羅艾倫研發,但他擁有專利權。他要求侵權公司賠償,或停止使用有關技術。他的發言人波斯特曼( David Postman)說:「有必要透過訴訟,保護我們在創新科技上的投資。」57歲的保羅艾倫, 1975年與蓋茨共同創立微軟, 1983年因患上淋巴癌離開公司,病癒後另行創業,成立投資機構 Vulcan Ventures等。 1992年他又與《紐約時報》董事局成員利德爾( David Liddle)合作,成立 Interval Licensing。保羅艾倫去年證實淋巴癌復發,他表示有信心再擊敗癌魔。多間被控告的公司,都不承認侵權。 facebook指「訴訟全無法律基礎,我們將會全力反擊。」 Google則指出,這宗訴訟竟然針對最具創造力的公司,「反映有些人士希望在法庭上競爭,而不願意在巿場上競爭的可悲趨勢」。美聯社/《華爾街日報》


保羅艾倫(圖)發一次過挑戰蘋果「教主」喬布斯、社交網一哥 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等多個科技界巨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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