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太為離婚一事拉鋸多年,但仍費心為阿 Rain爭取解約,難怪阿 Rain視林太為大恩人。

探熱針

過關被扣問話三小時 林小明辣㷫前妻再爆鑊

2012年10月04日 ~~ 第1178期 香港《壹周刊》

林小明趙雪英離婚訴訟拉鋸多時,近日忽然爆出強迫李彩華提供性服務風波。引爆今次醜聞的導火線,純因林小明將在離婚協議上,本供前妻使用的一個中港車牌突然失效,導致當日身在內地的趙雪英,駕車過關時被公安扣查三小時。被前夫暗跣,趙雪英激動說:「四五個人撲埋嚟拍我架車,當時揸車嗰個仲係我,唔知乜事,點會唔驚!」為討回公道,趙雪英決定將事件訴諸法庭。

驚到揸唔到車


在林小明趙雪英離婚多項協議中,包括一架歸趙雪英所有的七人車及中港車牌,但去年一月,林小明失驚無神 cut掉中港車牌,令當時正駕駛七人車返國內睇樓的趙雪英,回港過海關時,被公安扣查入房三小時。
「嗰日朝早我揸車返內地睇樓都無事,到夜晚返落嚟,過海關先出問題,當時四五個公安撲埋嚟拍我架車,話我哋係『非法』,我嗰陣好驚,因為根本唔知乜事。當時仲有幾個朋友一齊喺車度,公安要我扭番架車出嚟,但我驚到扭極都扭唔到,過關嗰度成條車龍,啲人個個望實我,真係好尷尬,好瘀!」趙雪英說。
當時已是凌晨十二時,天氣又凍兼下雨,趙雪英即時致電律師,偏偏又聯絡不上。
「啲嘢係咁,愈心急想搵嗰個人就搵唔到,佢哋扣咗我哋入房問話,因為電腦無晒我啲資料,佢哋以為係偷車,你話點會唔驚。好彩我啲朋友一個喺內地開珠寶公司,一個係地產經紀,佢哋幫我解釋,話我唔係咁嘅人,我哋啱啱先喺內地睇過樓,俾咭片叫佢哋查番。天氣又凍,我又係咁咳,搞咗成三粒鐘先走到!」


諗縮數的林小明,最終辣㷫前妻爆大鑊。


Rain媽陪女兒在內地工作,早前阿 Rain幫媽咪慶生,出名孝順的她還稱媽咪做母后。


週一晚上十一時,阿 Rain拍完劇返回酒店,助手攞住兩大袋行裝,不斷阻記者拍照。

當日趙雪英駕駛圖中的白色七人車遭內地扣查,該車現停泊在趙雪英九龍塘寓所。






當日阿 Rain與 Rain媽上門找林太哭訴時,趙雪英女兒 Phoebe亦在場,目睹經過, Phoebe亦不屑父親行為。


07年,趙雪英仍掌管寰宇,她特地為阿 Rain舉行生日會。

贏官司捐錢


據了解,在離婚協議書上,訂明這架一直是趙雪英用開的七人車連同中港車牌,都歸趙雪英,假若林小明收回該車,便要付一百萬給前妻,唔願俾錢的林小明,卻一聲不響停了七人車的中港車牌,才辣㷫前妻,將事件訴上法庭。由於離婚協議與阿 Rain解約書是一併簽,解約原因亦得呈上法庭。
「離婚協議書寫明架車同個中港牌係俾我,佢都可以無端端 cut走個牌,可以咁唔講理,我先入稟告佢,連之前佢 cut我有薪假期,都係因為咁告埋佢,我只係想攞番個公道,有薪假期單 case我贏咗官司,攞番嗰四十幾萬,我都全部捐晒出去。」


本週二,阿 Rain在諸暨露天影視城開工,因為要趕拍日光戲,阿 Rain一邊整頭一邊睇劇本,還要助手陪她試戲,十分緊張。


憑內地劇《回家的誘惑》爆紅,阿 Rain正在拍攝的內地劇《和尚連》,已收二十萬一集。


賺到錢,阿 Rain兩年內已買了三間屋,拍劇亦請了兩個助手跟身。


08年阿 Rain被雪,零收入的她,在銅鑼灣開店賣二手衫,由媽咪睇鋪,每月收入有七萬元,可幫補家計!(《忽然 1周》圖片)

Rain媽難過


大部分時間留在內地工作,每次返港,阿 Rain都約趙雪英敍舊。

至於被法官形容為受害人的李彩華,爆出被迫做「合約以外工作」,現正在橫店拍攝內地劇《和尚連》,連中秋節亦要開工。
陪住女兒工作兼任經理人的 Rain媽,就林小明於○八年瞞住林太趙雪英,要求阿 Rain做「合約以外工作」,親口承認有此事。
「係嘅!件事係咁樣,當時我個女喺寰宇,係林太一手幫我,林太喺度嗰陣,一切好順利,點知有一日個女喊住同我講,話林生要佢做合約以外,無關演藝工作嘅嘢,佢唔肯,就俾人雪藏!嗰時我唔知林太俾人『架空』咗,咁無嘢做,即是無飯開,即係『聽』死!
「到後來先知佢哋搞緊離婚,我就去搵林太講呢件事。嗰時真係好難過,阿 Rain已經俾人雪咗,無晒收入。當日簽約,我喺林生林太面前講明我個女係唔做任何嗰啲嘢,將來唔好因為呢啲嘢反面,點知最後真係因為呢啲嘢反面!」 Rain媽氣憤說。 

錢作怪


林小明與趙雪英○八年爆出離婚,有指導火線是男方暗中轉移女方所有身家,之後再背住老婆,與公司旗下藝人江若琳有「景轟」,二人關係持續惡化。

搭上江若琳




林小明被指與寰宇旗下力捧藝人江若琳關係曖昧,事後林太高調承認離婚,更發表「引蛇入室」論,暗指江若琳是狐狸精。數月後,林小明正式搬離九龍塘大宅,與老婆分居,一對子女則跟隨林太。 

侵吞身家




早年投資蛇舌草沖劑生意失敗的林小明,要靠太太趙雪英典當首飾還債,後來二人聯手成立寰宇,東山再起。○五年,趙雪英發現早於九七年辦移民手續時,林小明安排她簽署的文件當中,有一項將趙雪英擁有的所有資產,轉移到一個基金持有,而基金持有人是林小明,受益人是林小明母親何耀莊,未有趙雪英名字。之後二人就離婚分家打官司,雙方最終在一○年三月二十六日,簽訂離婚協議書,連同李彩華解約書一併簽署。 

撰文、攝影:娛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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