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兩子的已婚婦人在夜校邂逅有婦之夫後,被愛情冲昏頭腦,半年內兩度為情夫懷孕,始知情夫僅把自己當作性伴侶。她盛怒下以丈夫名義向情夫連發恐嚇短訊報復,揚言要「搵兄弟」強姦情夫的妻女,逼情夫付 30萬元賠償。婦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勒索罪,下月 8日宣判。尚未離婚的 42歲被告黃雁英,昨承認於去年 8月 22至 25日間,勒索 49歲裝修公司東主 X先生。她昨日應訊時不停低頭痛哭,續准保釋候判。案情指,黃與 X均已婚,兩人 08年初開始相戀。黃去年 7月起,要求 X提供金錢援助,兩人為此反目。 X於 8月提出分手,停止給錢予黃。稍後他收到 3至 4個短訊,發短訊者自稱為黃的丈夫,已知妻子與 X偷情, X令黃成孕,曾經墮胎,她又再度懷孕,威脅要 30萬元賠償,否則搵兄弟打 X及強姦 X的妻女。 X受驚將 5萬元存入對方指定戶口,但遭恐嚇付餘額,遂決心報警。黃被捕時承認是她冒充丈夫發短訊,其夫全不知情。稱想要教訓情夫

辯方求情指,黃在內地出生, 96年攜現已成年的兩子來港與丈夫團聚;最初一家人靠綜援維生, 05年她重投社會,從事人蔘傳銷, 07年底到夜校進修英語,結識同班同學 X。兩人在學時並無「撻着」,至翌年初重遇始燃起戀火。兩人熱戀近一年,其間每周總會見面,偶有性交。辯方續指,黃愛護家庭,但因與丈夫已失戀愛感覺,遇上 X後致感情一發不可收拾。去年 4月,她首度發現有孕後,原想乘機了斷關係,但因愛得癡纏,才會在明知對方所有錢都交妻保管及愛錫妻女下,仍苦戀下去。她於 8月再度發現懷孕,向 X索錢墮胎,始知 X一直只當她是性伴侶,無放真感情。她在盛怒及貪念驅使下,連發恐嚇短訊,想要教訓他,並藉此籌錢給患重病母親,可惜母親返魂乏術,現已病逝。案件編號: DCCC392/10


黃雁英昨承認冒充丈夫勒索情夫 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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