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生在網上認識無業青年,應邀到對方的男友人家中玩電腦時,慘遭該青年及其男友人輪姦,被迫替二人口交,還遭拍下性交過程。事後更要女生強顏歡笑拍合照及短片,做出「 V」字手勢及說「下一次再一齊做愛」。兩名青年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強姦、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共五罪,下月 18日宣判。記者:梁瑞珮

兩被告周仲芹及張柏淦,分別 23歲及 24歲,均無業。法官斥兩名被告所犯案情嚴重,受害女生年紀輕,涉及輪姦,兩人使用暴力,更拍下過程,不但是肉體上的侵犯,還令她失去尊嚴。先索取被告背景及心理報告,以及女生的心理創傷報告。

先後逼令女童口交

據悉,周及張曾一起當西餅學徒而認識。案情指,去年 9月, 13歲中學女生 X在網上認識周,同月 6日首度見面,周帶她到張位於青山道的寓所玩電腦。其間,周突稱「好悶」,脫去褲子壓在 X身上,叫 X「唔使咁拘謹,玩吓啫」。 X反抗要報警。周伸手脫掉她衣服,逼令替他口交,強行把戴上安全套的陽具塞向她的嘴。 X反抗咬周,並咬破安全套。此時,周說:「唔玩喇……,叫個 friend一齊上嚟吹水嘅啫。」不久,張抵達,開始侵犯 X,威逼替他口交,並將她強姦。其間,張着周幫手按住 X,要 X多次轉換位置,要周用手機拍下過程。周在旁斥責 X說:「因為你唔合作,本來唔使搞到拍片」。完事後,張要 X冲凉,把精液洗掉。當 X冲洗後,周說:「見到咁 high又想玩埋一份。」把 X強姦,又責怪 X反抗,致無法射精,發脾氣揮拳打 X頭部。而強姦過程則由張用手機拍下。

恐嚇將短片放上網

X要求離去,張再要 X替他口交。周在旁出言恐嚇,用麻包袋笠起她拋落海免後患, X只好照做。後來,周稱可讓 X離開,張卻要 X跟他們各自合照及拍短片,要她笑對鏡頭,做出「 V」字手勢及撫摸身體,還要說「下一次再一齊做愛」。當 X不肯說,周要脅將拍得的短片放上網。 X不停哭求,終獲准離開。X不敢把事故告知家人,翌日向同學傾訴,再向駐校社工求助,通知父母及報警。警方同月 9日拘捕周及張,二人承認跟 X性交及拍下過程。張聲稱是周指 X「唔聽話又有體味」,於是替 X冲凉。 案件編號: HCCC22/1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acylif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