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正門口位,蔡一傑都唔願行出街食煙,坐過隔籬 枱就扯!

同你吟一吟

蔡一傑再知法犯法

2013年01月31日 ~~ 第1195期 香港《壹周刊》

試過醉駕車毀人冇事,蔡一傑事後認錯,飲完酒唔應該揸車,最後輕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加停牌兩年。

知法犯法,蔡一傑唔只醉駕。上個禮拜五(二十五日)晚,佢約 咗髮型師 Jacky Ma仲有幾個朋友,一齊去大坑打邊爐開餐。食飽飽,蔡一傑飯氣攻心煙癮發作,於是坐過隔籬 枱扯煙。
雖然專登坐開,唔使班 friend食佢二手煙,但室內吸煙始終係違法。其實間鋪 响正大街,佢 哋又坐正門口張 枱,只要蔡一傑肯行出兩步,食煙就冇問題,何必呢!




同樣係煙民 嘅 Jacky Ma,選擇行出街邊食,比蔡一傑更有公民意識。


仲停緊牌,食飽飯,蔡一傑自己坐的士返歸。

撰文:八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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