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 18歲俏護士初戀竟遇上恐怖情人!她因男友脾氣暴躁提分手後,卻遭他接連性侵報復,還把她裸照放上 facebook及 MSN上;她身心嚴重受創屢向警方報案,警方拘捕他後竟兩次都讓該「賤男」保釋,第三次才將他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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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太變態了,沒想到我的初戀,會變成一場噩夢!」目前仍在護校就讀的受害實習護士身高約 160米、長髮披肩。她向警方哭訴說,去年 9月,在網上認識 30歲的歐漢元,她不顧雙方當時沒有工作,又有 12歲差距,仍與他陷入熱戀,交往半年後,才發覺自己無法忍受他的暴躁脾氣,今年 2月提出分手,未料卻遭他展開連串報復。

藉裸照勒索

2月底時,歐漢元藉故將他的前度女友約出,把她帶到暗巷暴力性侵。女事主不甘受辱向新北市警方報案,將歐拘捕,但檢方因他初犯、無前科,予以 5萬元新台幣保釋。豈料,歐為報復前女友報警害他惹上官司,竟將熱戀時拍下女友的裸照,作為他在 MSN及 facebook的大頭照,並透過 MSN恐嚇她說:「你要用多少錢來買回裸照?」女事主蒐證後再度報警求助,但警方調查後仍讓他保釋。賤男因兩度犯案、又輕易恢復自由身,加上不滿為前女友害他兩度吃官司,今年 5月底前往她住處盯梢,趁她返家途中尾隨進入公寓,以暴力將被害人拖到三樓樓梯暗處,脫光衣服性侵。

兩次犯案仍獲保釋

女護士第三度向警方求助,檢察官為避免被害人一再受害,近日以預防性羈押向法院聲請將歐羈押獲准。有台灣律師認為,被告初犯時,檢方讓他保釋是很常見,但第二次再犯仍獲保釋「就太不應該」。台灣《蘋果日報》


遭前度男友性侵的女護士,她的裸照被前男友上傳至 facebook上。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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